关于部分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团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12-04 点击数:

关于部分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团的通知

各相关学院:

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检查项目 4.2.2

要求“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,每月不少于 1 次,并记录存

档”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督促学院落实

主体责任,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,经校实验室安全管理

领导小组决定,要求实验室安全风险源较多的学院(航海学

院、轮机工程学院、水产学院、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、

海洋信息工程学院、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、理学院、港

口与海岸工程学院等八个学院)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团,

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、督促隐患整改,

形成“检查、整改、提升”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,并做好记录备查。其他二级单位参照执行,落实每月不少于 1 次实验

室安全检查。

相关学院须发文明确本单位院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

员名单,督导团成员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及工作需要确定,

建议包含本学院相关院领导、实验中心主任(副主任)、院级

实验室管理人员、实验室安全专家、研究生代表等。可参照

附件《关于集美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聘任的通知》。

请相关学院于 10 月 25 前将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督导

团发文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上报至实验室安全科。

联 系 人 : 刘 磊 , 电 话 : 6182048, 邮 箱 :

201861000042@jmu.eu.cn。

附件:关于集美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聘任的通知

集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

2022 年 10 月 17 日



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 年 10 月 17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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