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生处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集美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文件的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在福建助学APP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辅导员审核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现将2020—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附后)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,同学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学院反映,电话:6183202、6183330、6180038 EMAIL:mexsgl@jmu.edu.cn
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
2020年11月25日